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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舟曲林区野外火源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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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林海、阵阵松涛。舟曲林区的9.98万公顷大森林在全局林业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的大力保护下郁郁葱葱,呈现一片喜人的景象,野生动物种群逐年增加,林副产品产量和质量稳步提高。由于山高坡陡,植被茂密,林内微生物和可燃物大量增加,极易引起森林火灾,严重威胁着森林资源安全。森林火灾是国家森林资源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敌,被列为林业“三害”之首,直接关系着生态建设、经济发展和林区社会稳定。因此,如何搞好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林区护林防火工作中的中心和重点。 舟曲林业局隶属白龙江林业管理局,位于甘肃省甘南州舟曲县境内,森林管护面积为9.98万公顷;下辖沙滩、茶岗、铁坝、憨班四个林场,东西宽约68公里、南北长约90公里;境内最高海拔4536米、最低海拔1020米。管护面积点多、面广。但舟曲林业局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通过多年摸索,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具有高山峡谷特色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办法和措施,为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起到了一定的重要作用。 一、野外火源管理的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野外火源是引发森林火灾的前提。根据资料显示,天然火源如雷击火、火山爆发、泥浆自燃等发生概率特小,森林火灾多为人为火源引发。因此,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就必须认真分析其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1)一些地方没有认识到火源管理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森林防火工作仍存在“重扑救轻预防”的现象,没有把火源管理作为关键的火灾预防措施来抓。 (2)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开展的不够全面、深入,致使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普遍不高,农业生产以烧荒积肥、扩充耕地、烧山催青等“刀耕火种”以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野外吸烟等不良习惯依旧存在。 (3)林权证未颁发,国有林地随意开矿者甚多,给野外火源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 (4)火源管理制度不健全、火源管理的责任制没有落到实处。首先,《森林防火条例》只对防火期内的野外用火行为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火源管理中的责任追究不明确。其次,野外火源的管理控制缺乏具体的、量化的责任和标准,多数情况下森林防火工作的考核、考评等主要体现为“重结果轻过程”,对森林火灾预防重点——火源管理的要求相对滞后。第三,舟曲林区山大沟深、林区道路不畅,巡护面积点多、线长、面广,森林管护人员巡护时,巡近不巡远,巡易不巡难。 (5)野外火源的管理缺乏针对性和长期性。一是对林区火源的一些管理规定仅限于每年11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的森林防火期,其它时段出现了空当。二是对不同植被、不同地点、不同季节,不同类型的野外火源发生特点没有进行认真分析,未能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管理。
(6)野外随意用火的法律责任不明确,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经常无法可依。一方面是现行法律法规对野外随意用火行为的行政处罚规定还不够明确和详细。另一方面是全国对森林火灾损失的计算缺乏规范、统一的标准,在对森林火灾的定罪量刑方面也缺少相应的司法解释,森林火灾案件查处法律依据少,难以让火灾肇事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达不到理想的效果。 二、如何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火源管理是在火险天气预报和可燃物管理工作基础上,采取行政、教育、法律等手段进行的管理工作。加强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应从多方面入手并形成一套完整、科学的管理控制体系,努力减少林区非生产性火源,进一步规范林农生产性用火,科学检测林区火源的发展动态,有效阻隔人为火源与林内可燃物的接触,达到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发生的目的。 1、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的行政措施 (1)大力加强林区护林防火队伍建设。野外火源管理的基础工作和落脚点、应在基层的国有林场、经济民警中队、各护林防火站(点)、瞭望台哨等。因此,国有林业局、林场都建立了专门的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和专职队伍,采取加强对野外火源的管理、巡护、并明确火源管理工作范围以及相应的责任。林业局、林场和专业森林消防队要根据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森林扑火预案,切实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 (2)努力完善森林防火责任制,建立森林火灾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在不断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领导的同时,使森林火灾的责任追究涵盖到森林防火、扑火的每一个环节,尤其是强化各单位的火源管理责任,督促落实好火源管理的各项措施。各单位在修订护林防火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制定森林火灾行政责任追究办法时,要坚持预防与扑救的双重责任,突出火源管理的要求,细化、量化火源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火源管理在整个护林防火的考核、检查、评比中的比重 。 (3)采取超常规和最严厉的措施,加强野外火源巡查,坚决杜绝人为火灾发生。防火就是防人,以人为本;管火就是管人,靠人去管火。野外火源是森林火灾的主要隐患之一,并导致了多起森林火灾。各单位要针对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全方位的森林防火隐患大检查,特别要针对春夏季节入山采集山野菜、山药材,春耕生产等活动,由于入山人员多、火源管理难度大的情况,各护林防火检查站要对进山人员及车辆进行严格的检查,禁止携带火种进山入林。森林防火戒严期,禁止一切闲散人员进山,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林区村屯内的生活用火也要严加管制,要抓紧开设居民区周围及林农交界处的防火隔离带,家火山火一起防。 (4)大力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努力转变林区群众野外随意用火的不良习惯。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是做好野外火源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地要从实际出发,以野外火源管理为中心,以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预防和扑灭林火的基本知识、森林防火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森林防火的先进典型和火灾肇事的典型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形势多样、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权威性、及时性、普遍性、针对性,做到经常、广泛、深入。积极发动群众实行联防联包,自觉地做到“上山不点火、野外不吸烟”。 2、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火力度 (1)加强火源管理的立法。建议国家应尽快修改完善现行的《森林防火条例》,建立健全森林消防监督机制,从法律上明确森林防火部门的森林消防监督职能,强化森林消防监督人员依法对林区各有关单位进行森林消防安全的检查、督促;规范林区野外用火行为;明确野外火源管理的硬性措施。 (2)建立健全火源管理规章制度。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野外火源管理规章制度,推广村民联防等行之有效的乡规民约,丰富完善森林防火法规体系。 (3)要依法追查火因,严惩肇事者。对每起森林火灾,不管火灾大小,都要一查到底,坚决查清火因和责任人,不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大森林火案查处力度,选派得力人员,迅速开展火案查处专项整治活动,对人为火灾肇事者和组织扑救不得力者,要严惩不怠,以儆效尤。同时要组织执法管理人员加强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杜绝执法犯法。 3、努力提高火源管理的科技含量 (1)建立完善火源观测瞭望体系,及时发现和控制野外火源。一是加强地面巡护。即合理安排火源巡查人员,清查和控制非法入山人员,依法检查和监督火源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用火。二是合理规划和加强火源瞭望台的建设,安排专门人员,利用瞭望台在防火期实行24小时观察林区火情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2)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扑灭野外火源的能力。一是要加强林区道路建设。二是大力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适地种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原则认真抓好落实。 4 、强化队伍训练,提高扑救能力 要本着“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我局专业森林消防队,始终坚持“强身与插翅”并举的训练要求,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通过几年的刻苦训练,练成了名副其实的“铁脚板、活地图、山里通”,在实际工作中本着“有火扑火、无火护林”的工作思路,为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安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舟曲林业局 祁小峰)<返回新闻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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