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单位概况: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根据中央“三部一院”就《关于在重点林区建立林业公安、检察、法院组织机构的通知》精神,舟曲林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82年,1986年正式办案,对于完善林区执法监督机制,打击犯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过去的近二十年里,我院始终把维护稳定放在首位,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通力协作,认真履行批捕、起诉、审判监督等职能,积极推动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工作不断深入,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对林区社会内重大刑事犯罪活动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自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实施天然林保护的重大决策以来,我们林区专门检察院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和“两个基本”的原则,突出打击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所办理的涉林案件占全部案件的75%,有力地打击了破坏森林的犯罪分子。近几年来,通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集中教育整顿、开展“五好”达标、争创“两满意”等活动,推动了我院基础建设;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工作,提高了领导水平和执法水平,保证了检察工作顺利发展,在舟曲林业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舟曲林业局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突出了预防工作的任务和措施,扩大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院于2002年1月被甘肃省检察院授予“五好检察院”称号。2004年1月审查批捕检察科荣获省级集体二等功。
我院现有干警14人。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1人,检察员6人,助理检察员1人,书记员2人,法警2人,驾驶员1人。其中,党员13人,女干警4人。
通讯地址:甘肃省甘南州舟曲林区人民检察院
邮政编码:746300
电
话:0941—5122840(兼传真)
电子信箱:ZLJCY@126.COM
二、领导班子成员:
 |
 |
 |
|
党组书记检察长 陈育民
|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王建堂
|
党组成员
肖先林
|
|